日前,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2020 年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重点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提出了十方面任务48条工作要点。
下面划重点~
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扩大粮食尤其是早稻生产,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467万亩以上、总产达到120亿斤以上,全省口粮自给率达到50%以上。
有效保障“菜篮子”供应。加快70家以上年出栏万头以上大型规模猪场建设,创建10个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加快发展优质家禽、奶牛等特色产业,稳定蔬菜播种面积。
优化提升产业平台。重点打造1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培育5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县(市、区)建设50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远洋渔业国外配套基地和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
全面发展休闲产业。建设56个省级休闲乡村和67个农家乐集聚村项目。推进农家小吃等乡愁产业发展,培育农家小吃100个,销售额突破500亿元。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肥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县域全覆盖。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2%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面积1000万亩,建成绿色发展先行县30个、示范区500个(省级100个)、生态拦截沟渠100条、高标准美丽牧场100家,水产养殖尾水处理10万亩。新增绿色农产品基地面积10万亩,绿色食品300个。实现“一证一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特色产业和规模主体全覆盖。
推进农业品牌经营。打造“品字标”浙江农产区域公共品牌20个,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30个。支持200家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品牌。
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完成山塘综合整治300座,圩区治理20万亩。完成100座病险水库和100公里干堤加固。建成美丽河湖100条(个),完成中小流域治理500公里。
强化产业服务支撑。建设与提升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4000个,公益性农产品市场20家,村级电子商务配送点覆盖率达到60%,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000亿元以上。
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开展50项农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具有国内竞争力的综合型种业集团2家以上。推广100个农业新品种,建设100个新品种示范基地,新增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0个、示范基地50个。
拓展农业对外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国际性农产品和食品展。做好浙台农业交流合作工作。
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激励“两回”人才返乡入乡。打造一批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星创天地和创业创新园。实施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行动计划。
加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全年培训各类农村实用人才7万人、高素质农民1万人,培育农创客2000名。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作用。加强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服务,实现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行政村全覆盖。
扎实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大力开展法治德治教育。推广德治经验做法,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培育乡村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简办、绿色殡葬、文明卫生饮食等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传承弘扬优秀乡土文化。启动新一批43个重点村和217个一般村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积极向农业农村部申报一批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加强村庄规划和风貌引导。全面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推行农民建房带方案审批。落实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1万亩。开展15个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落地试点。
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推进10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100个(条)示范乡镇(风景线)、2000个景区村和100个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建设。
持续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实现9000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施53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村和一批资源化处理站点建设,培育200个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开展农村公厕运行情况排查和服务提升,推动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
牢牢守住农村安全底线。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生猪产业重点县集中洗消中心16个。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和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新造林50万亩。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报废淘汰变型拖拉16000台。
扎实推进乡村组织振兴
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好村级组织换届,健全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培育群众性自治组织。推广“村民说事”制度,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规范发展乡贤参事会等乡贤组织。
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试点。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
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探索建立乡村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10个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认定省级善治示范村2000个。
《工作要点》还对打赢低收入农户增收攻坚战、推进乡村数字化变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确保农村全面小康福祉等工作作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