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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地方政府以为搞下乡村美化、发展几个旅游项目,就实现了乡村振兴,这是要不得的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CR50     日期:2022-01-05 08:43:25 阅读量:

“拥有一个稳定的、生产性的、可持续的村庄,正是中国稳健而高速城市化的前提。”贺雪峰在其新作《大均衡:进城与返乡的历史判断与制度思考》中,给出了这样的论述。

贺雪峰认为,村庄是生产性的,是农民进城的出发点,又是其进城失败时的退路。中国城市化是一个长期的战略,村庄因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乡村振兴显然不是要让农村变得比城市更好,从而吸引城市人来乡下居住,而是要持续为进城农民提供村庄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

贺雪峰是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在公众的视野中,贺雪峰曾因对城乡二元体制问题的阐发而闻名。他曾认为,城乡并没有完全的对立和冲突,尤其改革开放后国家允许农村兴办工业,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以来。更重要的是,现有的政策保障了农民在宅基地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力,这样的政策在城乡之间创造了一个弹性空间,避免了城市贫民窟和中等收入陷阱等现象的出现。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2013年到2020年间,中国农村的发展情况总体好于城市。2013年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几乎翻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9430元,一跃变成2020年的17131元。而与此同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从2013年的26467元,增长至2020年的43834元。在贺雪峰看来,上述情况也主要归因于国家着力推行的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

农村正在发生变化,而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似乎也在发生变化。2021年12月底,《经济观察报》连线了贺雪峰,谈了谈乡土中国、农村社会的历史与今天。

城乡二元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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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您对城乡二元体制多有补充和修缮。您倾向于认为,城乡并没有完全的对立和冲突,尤其改革开放国家允许农村兴办工业,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以来。那么,为什么我们现在很多人还会天然地认为存在一种城乡二元体制?这种城乡二元体制,和我们今天已经成为常识的城乡差异,有根本的联系吗?
贺雪峰:1949年后,中国很快就进入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阶段,阶段性目标是实现现代化、工业化。实现现代化需要原始资本积累,原始资本积累从哪里来?只能从农村来。经过多次尝试,服务于工业化的户籍制度、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人民公社制度逐步确立了下来,这就是我们后来说的城乡二元体制。也就是说,城乡二元体制是中国赶超型现代化的内在需要。
建国后,中国选择了以重化工业为主的赶超型发展战略。重化工业的特征是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无法容纳大量劳动力就业,投入周期长,回报农业的周期就更长了。改革开放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农业剩余用于城市工业化,城市工业却迟迟无法反哺农业,也无法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城乡关系可以说是建立在城市剥削农村的基础上。直到1970年代,中国初步完成工业化,工业开始反哺农业。也是到了1970年代,国家允许农村兴办工业,到世纪之交,农民进城的限制基本消失,中国开始了快速城市化进程。今天,中国基本完成了工业化,农民也正在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进城。没有之前的工业化基础,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比较高水平的工业化和城市化。
不论是在历史上,还是放到现在来看,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它在不同阶段依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由于早期的城乡二元体制是服务于城市和工业化的,这个城乡二元体制也可以说是剥削型城乡二元体制。现阶段的城乡二元体制,几乎所有限制农民进城的体制机制障碍都已经清除或者正在清除,却仍然限制城市资本下乡,以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这样一种城乡二元体制,我称之为保护型城乡二元体制。
经济观察报:怎么理解这个保护型城乡二元体制所发挥的作用呢?
贺雪峰:中国的城市化,最重要的是保留了农民的主体性,允许农民在城乡之间往返。具体来说,一旦农民缺乏进城的条件,或者在市场竞争中失败,无法维持他所希望的城市生存底线,农民就可以回归农村,回归保留给他的那块土地。如果将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农民赶进城市,斩断他们与村庄和土地的联系,这就等于任由农民在城市流浪漂泊,这无论对于农民还是对于国家,都必然是灾难性的。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却没有一般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的贫民窟问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一旦农民进城失败,他们还可以返回农村。
正是在这个保护型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一方面将农村、农业作为基本保障与保底选择,一方面又能进城务工经商,获取城市发展机会。进城的农民一旦“人努力、天帮忙”,在城市体面地安居,就不再回农村了。但就目前的发展阶段而言,有这样好运气的进城农民不会很多,相当一部分农民可能要经历年轻时进城、年老时返乡;年轻人进城、中老年人留村;经济景气时进城、经济形势不好时返乡……这就是农民的自主选择。
经济观察报:在《大均衡:进城与返乡的历史判断与制度思考》一书中,您提出,“村庄生活才是目的,才是终极价值,才是魂牵梦绕的所在;而相对的,打工只是手段。人们外出务工,生活目标与归属仍在村庄,自己生命价值的参照群体也在村庄。无论在外打工时间有多长,生活的终点与意义都在村庄。”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贺雪峰:“村庄生活才是目的,才是终极价值”,这个说法是大概10年前总结出的,它概括的是农民城市化第一个阶段。
农民城市化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90年代开始,到2010年左右结束。在这个阶段,农民进城务工、外出经商的最大动因就是赚钱,过上更好的生活。农民从城市获得资源,又将它输送回农村,建房盖楼,攀比谁家房子建得高、建得好。农民工返乡后,农村普遍变得很繁荣,人气很旺盛,春节也很热闹。大约10年前我总结说,无论在外打工时间有多长,农民生活的终点与意义都在村庄。
2010年开始,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农民城市化进入第二个阶段。农民进城不再只图个赚钱返乡,他们开始计划在城里安居,甚至把整个家族都搬进城市。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农民也会拿走很大一笔父辈的积蓄,受此影响,在农村的投资和建设很多都停止了。农村的资源被城市牢牢吸走后,现在农村又变得萧条,空心化越来越严重。
农民进城,资源进城,经济上是这样。但这就是全部吗?也未必。我们终究要面对归宿的问题、信仰的问题。西方人信仰上帝这样抽象的概念,中国人则偏好具体的事物,比如家乡。我们需要家乡来安放我们的终极意义。老人常说落叶归根入土为安,北京的公务员退休后也想回自己的家乡。过去我们叫告老还乡,现在叫叶落归根。尤其是那些早年生活在农村的老人,他们未必乐意搬到城里,被陌生的人际关系、也被林立的高楼包围着。老人不一定是社会定义的弱势群体,但他们的情感和态度和年轻人确实很不同。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农村老人的归属地仍然是农村、是村庄,他们生活的终点和意义仍然是农村。
经济观察报:近两年,“小镇做题家”“小镇青年”的话题特别火,您是如何看待小县城崛起的呢?这种县城与大城市里的城中村是否有一定的联系?搬至县城的新居民,与他们曾生活的农村又有什么联系呢?
贺雪峰:县域治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值得我们研究讨论。
农民进城,进的是什么城?北京、上海或者省会城市吗?恐怕不是。对于代表中国农村典型面貌的中西部地区农民来说,尤其不是。当前,农民进城首选县城,原因有三:第一,县城房价便宜;第二,县城范围熟人多、关系多,有一定的社会资本;第三,县城离农村的家近,方便农民兼顾城乡两头。
农民进城,农民城市化,前提是要有稳定就业。但中国绝大多数县城没有工业,只有服务业,而这些没有工业支撑的服务业通常都是不可持续的。现在县城服务员的工资只有1000-2000元,比北上广深的4000-5000元差远了。就业机会少,工资普遍低,农民就很难获得高收入,甚至连维持基本生活都很困难。因此,农民不得不到县城买房,再到省会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打工,农民家庭就从原来的一家两制变成了一家三制:老年父母留守农村,年幼子女在县城上学(当然要有人陪读),年轻夫妻到沿海务工,这个现象越来越普遍。

改革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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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2001年您提出了“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现在这个说法非常流行,它是如何被社会接受和认可的?
贺雪峰:“稳定器”和“蓄水池”,是2001年我思考“农村在现代化过程中究竟起什么作用”这个问题时提出的说法。后来学界和中央都开始强调“稳定器”和“蓄水池”。这是因为,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本身就是事实。
十八大提四化同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但四化同步是不可能的,农民进城,土地出让,资本接手,大规模农业兴起,这不可持续。如果让大户经营和农业公司经营农业和土地,农民可能10年、20年都无法再收回自己的土地,后果不堪设想。
农民和土地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农民进了城,暂时放弃经营土地,短期流转土地,而农民试探进城,并不一定会长期定居,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退回农村,重新拿回土地经营。举个例子,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沿海外向型企业经营困难,农民工大规模失业。一个人失业等于全家挨饿,2100万人失业就是2100万个家庭挨饿,那这个社会还能稳定吗?记得当时我在贵州做调研,我就用这个问题问村里的老农民。他说,“这有什么关系啊?失业之后再回来,无非是家里多双筷子嘛!打工赚钱多的时候,打麻将大一点,不赚钱的时候,打麻将小一点!”。
所以,乡村振兴不是将农村建设得比城市更好,而是保留和完善农村基础条件和土地制度优势,使进城失败的农民仍可以返乡。
目前,地方政府往往容易把这个战略问题理解为几个简单的战术动作,以为搞个乡村美化工程、发展几个乡村旅游项目,似乎就实现了乡村振兴,这是要不得的。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战略,不能简化为短期的战术,我们要有长期的耐心。
经济观察报:国家最近也重新修订和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您认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是什么?
贺雪峰:我持的观点是,不能把宅基地财产化,也不能把宅基地放进市场交易买卖。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它不能自由流通、自由交易。
目前,对农村宅基地有很多误会,农村宅基地被寄托了巨大的虚妄的财富想象,好像农村宅基地可以创造出神秘的价值,通过拆农民房子和将农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就可以获得乡村振兴、农民城市化的无尽资源,这不是普遍的情况。普遍的情况是,宅基地无法直接兑换成农民的收入。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块荒地,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即使复垦出来的耕地是肥沃的土地,年产值不超过3000元,年租金也就500元,这显然没有多少含金量。中国绝大多数的宅基地集中在并无区位优势的中西部农村,根本无法变成真金白银。
经济观察报:在您看来,乡村的基层干部主体性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
贺雪峰:我到农村去调研时发现,基层非常忙。他们在忙什么呢?很多基层干部是忙着处理上级交代的各项指标任务。不仅如此,基层还要留下各种痕迹、材料、表格,这是最忙的事。现在村干部几乎每天都要填报各种不知为何要填的表格,应对各种各样来自上级的检查。
取消农业税,资源下乡后,就有了规范下乡、监督下乡。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开始向农村转移资源,资源如何转移,流程如何,效率如何,损耗如何,效果如何等等,就成了问题。为了解决问题,就制定标准,一个标准不够再加一个,结果程序越搞越繁琐。上级不仅要检查监督,还要考评排榜,看你排前三还是后三,得红榜还是黑榜。权力、监控跟着资源走。资源下乡还要经过不同部门,不同部门的不同考核也要对应,上级主管部门越变越多,百分制已经不够了,就搞千分制考核。上级检查时,基层干部得按照上级标准来办。越来越精致的制度,越来越现代的技术,越来越严格的考核,本来是要推动基层工作更加有效,现在却似乎变成基层工作的困扰。国家资源下基层后,基层迎接上级的审查,反而没有时间去了解农民的诉求和需求。
当前阶段基层工作繁复不可持续,说明各个层级上收权力到了一个阶段的上限,应当适度解决权力下放的问题。回到前面的讨论,我认为,大规模资源下乡是带动基层权力上收的直接原因。因此,推动权力下放应当从调整资源输入方式入手,比如,增加对基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以及改变资源下乡监督规则等,强化事后监督,赋予基层一定的资源支配空间。这是一项综合性改革,需要慢慢探索。

差异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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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百年以来,中国的小农经济有哪些变化?
贺雪峰:某种意义上说,小农经济已经不存在了,但小农户经济仍然存在。今天,绝大部分农村土地都由农民承包耕种,大概只有10%流转到了大农户和资本手中。小农户,人均1亩3分,户均不过10亩。小农户经济能够支撑农民的富裕吗?肯定不能。小农户经济主要起到补偿和保障的作用。年轻人早就进城了,老人留守种田是现在农村的普遍现象。老人缺少进城机会,他们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为零,那么他们种田就不是为了获得高收入,他们其实也就是顺便种个田,多少能有点收入,能够自食其力。老人种田也能收获意义和价值,他们看到庄稼的成长和收获有很大的喜悦感、成就感,还能据此参与人情往来和支持子女。因此,中国农民有8亿人口所支持的中国农业不仅仅有经济上的价值,还有很多别的价值,包括社会保障的价值、养老的价值、休闲的价值。
我以前说,农村现代化要比城市现代化晚15年,15年是个虚指,不过很可以说明农村现代化的历史定位。
经济观察报:您一直强调不同区域的农村有很大的区域差异,这是为什么?
贺雪峰:中国庞大的人口散落在不同地区,经过地理空间与历史过程的长期塑造,地域差异就更加明显。我们经常讲南、中、北的差异,是从村庄社会结构理解不同地区人所处的微观社会结构的分化。村庄结构不同,村民的行为和心理就不同,村庄的政治面貌和社会面貌就有很大差异。作为学者,我们尤其关注不同村庄结构在政策接受和执行方面的差异,这是理解中国政策执行非常重要的一个视野。
除了南中北,另一种重要的区域划分是东中西,即东部村庄(包括城中村、城郊村)和中西部村庄存在显著差异。东部村庄基本完成了工业化、现代化,农民可以自主在家门口择业就业,劳动力市场化程度非常高。本地农民已经彻底实现了离农化,一家三代分散在二三产业,连老年人口都可以通过当门卫、做零工,获得可观的收入,这样,这些地区的土地就可以流转出来,由异地务农农民进行规模化种植。这些地区名义上是农村,实际上已经是城市的一部分了。
至于中西部村庄,农村与农业的现代化在短期内还不具备条件,它们没有区域优势,没办法大规模发展工业。在中西部地区,农业提供的经济剩余有限,第二三产业更是乏善可陈,青年人大量进城务工,在城市实现劳动力价值的最大化,老年人留下来经营农业。中西部农村难以避免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空心化、老龄化、结婚难等问题,这也是国家进行乡村振兴的重要原因。
当前政策和媒体几乎都将东部村庄的经验作为发展准绳,想要照搬到中西部农村,以此推动乡村振兴。然而,东部村庄已经和传统村庄相去甚远,与中西部村庄更是存在显著差异,并不适合作为中西部村庄的表率和模范。那么,这就要问,我们现在立足于东部农村所倡导的农村现代化经验、乡村振兴经验,是不是存在经验的错配呢?
经济观察报:您很早就提出了农村养老问题,现在农村养老有新的进展吗?
贺雪峰:养老有两个阶段,一是身体可以自理的阶段,养老主要靠老年人自己,二是身体不能自理的阶段,这个时候需要适当引入社会化养老。
我在农村调研时,总体上看到农村还是较为荒凉,空心化、老龄化严重。但对还能种田的老人而言,生活质量其实非常高,会像他们自己说的进入了“人生第二春”。农村老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当他们身体不好,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情况会比较糟糕。子女在城里打工不能给予照料,老人吃不到饭,生活质量就真是大幅度下降。我们去农村调研时,总会听到这些老人的悲惨故事。也有子女照料的情况,但久病床前无孝子,时间一长,照料质量和老人处境也比较差。
要解决这个难题,社会化的互助养老是一个好办法。首先,农村老人从事农业生产所需要的时间和劳动投入都不是很大,他们有大量时间和精力可以做事情,他们也愿意做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其次,低龄老人可以管理、照顾、辅助高龄老人,比如提供送餐、整理、洗浴等服务。这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增强彼此之间的联系,还可以提高他们的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质量。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可以介入,比如提供一点补贴,即所谓低偿服务,所需每月1000元就可以获得互助护理,而市场上的护理每月不会低于5000元。最后,互助养老是可以互换和传递的,现在为年长老人提供服务的年轻老人,以后也会成为被服务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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