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条例》设专章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主要规定了以下方面:
一是规定国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为其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服务。
二是考虑到防治服务的专业性、技术性,《条例》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田间作业人员应当能够正确识别服务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正确掌握农药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专业知识以及田间作业安全防护知识,正确使用施药机械以及防治相关用品。
三是为保障防治服务的科学、规范,《条例》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建立服务档案,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