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体制上,明确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等。
在工作体系上,强调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
在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上,提出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在考核机制上,明确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