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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新近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明确规定在实现村集体收入增长、农民增收等具体指标前提下,给予驻村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对离岗下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予以倾斜;奖励退休下乡人员乡村人才公寓。这些措施有助于激发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相关做法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