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据悉,草案分为11章,立足于发挥好乡村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保护生态和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独特功能,从法律制度上促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我国重视乡村振兴发展,已陆续发布多项利好政策。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27个成员单位编写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18―2019年)》(以下简称《报告》)出版发布。《报告》显示,两年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稳步推进,各方面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报告》指出,两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把落实《规划》作为重点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31个省(区、市)全部建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部出台,大部分市县出台了地方规划或方案,上下衔接的规划体系初步形成。相继制定出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意见或方案,乡村振兴的政策框架加快构建。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工作要求,《规划》实施的报告制度、督查制度和台账制度逐步完善。
《报告》显示,《规划》实施稳步推进,战略导向作用得到发挥,各方面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1)乡村振兴新格局加快构建,城乡布局结构不断完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日趋明晰,村庄分类发展有序推进。
(2)现代农业根基进一步巩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19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2%,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0%。
(3)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化肥农药使用量及产量均保持负增长,秸秆、畜禽粪污利用率分别达到85%、74%,西北地区农膜回收利用率超过80%,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