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经请示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2019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0厅(局、委)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 自然资源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科学技术厅 商务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切实将《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助力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期,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表》(以下简称《任务表》),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相关厅、局、委及各市、县政府印发,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任务表》梳理出20项重点工作,即: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优化养殖生产布局、积极拓展养殖空间、着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积极发展水产流通加工、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强化渔业品牌建设、重点推进池塘尾水治理、着力推进大水面生态养殖、提高设施和装备水平、完善生产经营体系、规范种业发展、加强疫病防控、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策引导、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养殖权交易保障、强化执法监管和强化责任落实。逐项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细化了61条落实措施,建立任务表。对所有重点工作倒排工期,分为“年内完成”和“持续推进”两大类。其中年内限期完成的任务三项,即:2020年6月前完成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2020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2020年全面完成已颁布规划的13个县(区、市)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做到应发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