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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建立健全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新机制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日期:2020-04-23 10:39:12 阅读量:

日前,农业农村部召开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视频会议,就进一步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等作出安排。如何坚持改革主线,创新完善农垦体制机制?记者专访了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


问:当前农垦改革发展面临哪些挑战?如何全面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答:当前农垦改革发展的外部影响不确定因素仍在增加,农垦自身依然存在短板弱项。有的农垦集团仍未真正建起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行政化管理色彩依然较浓;有的区域化集团搭起了架构,却缺乏经营机制和产业实体支撑,少数农场公司化改制也流于形式;一些垦区决心、创新不够,产业发展层次和产业集中度不高,与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尽快理顺健全农垦行业管理体制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面对目标任务、问题挑战,要坚持改革主线,着力建立健全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新体制新机制。


要着重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集团化体制机制。聚焦明确集团战略核心产业,清理僵尸企业和农场,扎实开展内外、上下资源整合重组;借鉴“一体两翼”集团化经验,以保障城市食品供给为主体,以城市生活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两翼,伸展产业链,扩展价值链,积极培育“反哺农业”长效机制。在国有控股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稳妥推进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


要坚持基地化、公司制农场改革取向。抓紧规范土地承包租赁关系,完善农场(公司)与各类承包者的共享共担机制,创新农场与集团的共生共荣机制,构建一体化经营体系。建立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引入职业经理人。发挥农场优势,加强垦垦联合、垦地合作,加快促进公司化改造,实现与“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有效联接。


问:对农垦企业来说,有哪些政策可以用好?


答:要用足现有政策,认真梳理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确定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聚焦重点难点与落实不到位问题,强化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协调,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沟通,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清单。要主动对接新政策新项目,着眼“十四五”新谋划新项目,主动作为,跟踪协调,力求有关规划、政策、项目最大限度惠及农垦企业。


要积极创设新政策,根据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发展需要,立足农垦国有农业企业属性、产业特点、区域分布以及国家赋予的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支持农垦企业增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为其更好履行国家使命提供政策保障。要加强服务指导,扩大集团化企业化改革质量监测试点范围,开展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竞争力评估考查,加强配套政策研究,支持提高改革效能,增强企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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