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2〕1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完成了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评审工作。现将拟创建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9—1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发送zlgh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来源: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