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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泽州县:夯实基础创新实践促改革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司    作者:CR50     日期:2021-12-13 13:54:54 阅读量:

    自被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山西省泽州县高度重视,坚持目标导向,夯实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实践,注重经验总结,改革试点任务稳步推进。

   一、加强顶层设计,确立五大目标
   泽州县以“试制度、试成效”为核心,在总结第一轮试点经验基础上,深度分析研判,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五个一”目标体系,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目标方向。
  一是搭建一个平台。制定宅基地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宅基地改革数据成果入库、申请审批、管理应用、数据维护和信息共享等一体化的宅基地管理应用平台,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退出、流转、监管等信息实时跟进、互通共享。
   二是建立一个数据库。建立基础数据库,对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人信息、四至范围、宗地面积、住房面积、使用情况等进行准确登记,坚持分类建档、内容全面、部门共享、实时更新,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实现宅基地基础信息可视化、数字化。
  三是形成一套制度。探索建立从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到退出的全周期、全链条的宅基地制度体系,探索宅基地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流转、抵押制度,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健全宅基地监管制度,完善宅基地取得等制度,推动建立系统化制度体系。
  四是构建一个格局。厘清农村宅基地“三权”关系,明确“三权”权能,界定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的分置边界。保障各项权能独立行权,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形成“三权”相互衔接、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
  五是探索一条路径。坚持问题导向、稳慎推进,深度挖掘地方特色、区位优势,将泽州历史底蕴和文化遗产融入宅基地制度改革,不断丰富改革内涵,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泽州模式”,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泽州路径”。
   二、紧盯基础工作,抓好五项任务
   突出宅基地改革试点党委主抓地位,充分调度全县资源力量,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出台方案政策起草《泽州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内容、方向、时序安排等。制定《泽州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管理办法(试行)》《泽州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办法(试行)》《泽州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试行)》等10项制度,确保改革更加完善、权益更有保障、管理更加规范。
  二是建立工作队伍。县级层面成立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镇级层面16个乡镇成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村级层面434个行政村(居)成立村级宅基地管理小组,配置协管员512名。县乡村三级联动促进改革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召开全县工作动员培训会,内容涵盖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宅基地政策、配套制度、试点村制度建设、档案整理等方面,使宅基地制度改革精神家喻户晓。编印宅基地改革简报,定时向省、市报送,做到信息互通。
  四是推进基础工作。确定30个先行试点村,推进基础数据摸排、村庄规划编制、确权登记颁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基础工作,并根据试点方案进度安排,适时在全县推开。建设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和数据库,先行试点村基础数据已全部汇总入库。
  五是严格审批管理。落实《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三、创新五项举措,探索模式路径
   泽州县在学习其他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性提出五项举措,积极探索多种试点模式。
  一是闲置宅基地“点状入市”模式。在农民自愿前提下,村集体将零星分散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大阳镇结合“百村百院”工程,动员一分街、三分街等5个村将村委大院、学校等场所闲置土地和农民闲置宅基地共7.1万平方米统一自愿有偿退出,由村集体作为入市主体,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给投资方。
  二是建立以宅换房模式。探索建立房票制度。农民在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后,不从政府直接获得现金补偿,而是通过领取房票,获得在全县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优惠凭证。泽州县探索通过房票制度,解决人口流失、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宅基地闲置浪费问题,同时使农户以较低成本实现以宅换房,改善居住环境。
  三是实施以宅养老模式。“集中养老”模式。针对孤寡老人和愿意放弃宅基地的年老人群,探索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集中安置养老,实现老有所养。“以宅换钱”模式。针对愿意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村集体回收宅基地后,每月给付老人相应养老金。“居家养老”模式。北石店镇大张村因紧邻市区,房屋价值高,目前正探索利用空置单元楼房进行大众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推行“流转+康养”模式。山河镇白河村将部分农户闲置的院落有偿收回,再由村集体将其统一入股相关企业用于发展康养产业,企业每年支付给村集体固定分红。
  五是统建小区集中安置模式。结合国家级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对采煤沉陷区、贫困村、空心村进行整村搬迁安置,将搬出村旧址进行整村复垦,按照补充耕地指标进行交易,交易费用用于集中统建安置小区。下村镇杨山村地处偏僻山区,全村231户639口人,通过对杨山村实施整村搬迁安置,将全体村民搬迁至下村镇滨河社区,并对老村宅基地实施了自愿有偿退出,共腾退宅基地54亩,复垦后全部进行指标交易。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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