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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日期:2021-05-25 15:49:45 阅读量: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引领一大批人才投身农村创业创新。为选拔推介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人才,激发返乡入乡在乡人员创业创新热情,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好氛围,农业农村部联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第五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创新 圆梦乡村振兴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搭建成果展示平台、励志故事讲台、创意比拼擂台,荟萃新农民风采、新创意灵感、新技术成果、新业态类型,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条件


  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和核心竞争力。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5.鼓励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参赛。


  6.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在往届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分组安排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创办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10年(含)以内,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四、组织机构和比赛流程


  (一)组织机构


  1.大赛由农业农村部、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具体承担工作协调、项目实施、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事务。


  3.组委会成立专家指导组,指导各赛区举办选拔赛;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全国半决赛、总决赛组织实施工作;成立新闻宣传组,负责大赛全程宣传工作。


  (二)比赛流程


  大赛分赛区选拔、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


  1.赛区选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参照全国大赛比赛规则,通过现场路演等方式组织省级选拔赛,并推荐初创组、成长组各2个项目参加全国半决赛。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6个省区每组分别增加1个推荐名额,增加名额需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深度贫困县)产生。半决赛、总决赛举办地所在省份每组分别增加1个推荐名额。


  2.全国半决赛、总决赛。以“5+3”现场路演形式举办,即5分钟演讲和3分钟答辩。全国半决赛选出初创组、成长组各30名进入总决赛。


  五、时间安排


  (一)赛区选拔。5—8月,各赛区分别组织选拔赛。8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将推荐参加全国半决赛的项目参赛报名表(附件1)、全国半决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参赛项目计划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省级选拔赛的评选资料和总结材料。


  (二)半决赛和总决赛。半决赛、总决赛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各赛区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赛区选拔赛。加强赛前动员,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选手参赛,推出更多农民参与度高、创意性强、成长性好的优质项目。


  (二)确保公平。突出大赛公益属性,引导各类农村创业创新主体自愿参赛。大赛主承办方不得向参赛单位或个人收取培训、参赛费用。请公证员、纪检监察员现场全程监督和公正赛事活动,确保大赛公正性、严肃性。


  (三)提高质量。严格审查参赛资格,确保参赛项目和选手信用良好。坚持以赛带训、以训助赛的赛训结合方式,通过专业、免费赛前培训,帮助参赛选手提高创业创新实战技能,提升创业创新项目质量。


  (四)做好服务。搭建创业服务对接平台,邀请各类孵化机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培训机构参与,为参赛项目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服务。


  (五)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传播途径,对比赛现场盛况、选手创业历程、项目市场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营造激情创业创新,圆梦乡村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全国半决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3.参赛项目计划书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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