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工作动态
新闻资讯
会员服务
政策法规
乡村振兴艺术团
证书查询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贵州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9-10-08 00:32:13 阅读量: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扎实推进新时代贵州乡村全面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 “三农”工作总抓手,是加快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机遇。全省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省之力,聚各方之智,奋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贵州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2.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3.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整体布局,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主抓手,远谋近施,分阶段推进。 

  2018年,启动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升级版,全省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和10%左右;16个贫困县摘帽,2500个贫困村退出,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0万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投资400亿元,92%的村民组通硬化路,改造农村危房20.6万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8%以上,电网供电可靠率99.7%,完成行政村公共卫生间和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年度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引导25万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种植面积700万亩,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超过800家;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7%、91%、88%;完成400个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幸福院300个,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908元/年,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96%的行政村;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达到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累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300个。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非贫困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路实现组组通,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完成农村厕所改造,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持续发展,农业供给水平明显增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农村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培育一批产业发展型、乡村旅游型、民族特色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文化传承型、康体养生型示范村寨。 

  到2022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迈出乡村振兴新步伐。农村生态宜居初步实现,集中供水率超过90%、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0%,森林覆盖率超过60%;山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分别提高到70%、30%;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居民收入比收窄到3∶1以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4.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省上下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注重协同性、关联性,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把握主要抓手、推广成功模式,尊重基层首创、重视典型引路,划分发展类型、实行分类指导,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二、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5.把摆脱贫困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围绕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三大任务和“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好中央即将出台的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按照“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的要求,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注重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标注准确、退出真实,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6.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持续打好四场硬仗。扎实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持续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硬仗,重点加快农村通组公路建设,到2019年完成30户以上村民组通硬化公路建设任务。持续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全省重点发展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一县一业”。以贫困户稳定受益增收脱贫为核心,强化产销对接,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产业发展有效惠及广大农户、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持续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和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管理,坚持以岗定搬、以产定搬,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落实“五个三”后续保障和发展措施,确保到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187.7万规划搬迁人口全部搬迁入住,2020年之前全部实现稳定脱贫。持续打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大力实施生态扶贫“十大工程”。 

  7.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相结合,以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和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为主要平台,办好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夜校,广泛宣讲党的“三农”和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的基本技能,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积极宣传脱贫攻坚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改进帮扶方式方法,鼓励勤劳致富,鞭策消极懒惰。 

  三、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乡村产业兴旺 

  8.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切实推进思想观念转变、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作风转变。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产能稳定。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适应市场需求,体现山地特色,突出现代高效,调优粮经种植结构,坚决打好玉米种植结构调整硬仗,用3年左右时间把旱地基本农田全部种植高效经济作物。优化粮食内部结构,发展特色杂粮,稳定水稻生产。做大经济作物产业,巩固茶叶生产优势,提高黔茶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打造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示范基地;积极发展食用菌生产,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坚持“稳生猪、增牛羊、扩家禽、兴奶业、养特色”,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推进渔业持续发展。实施林业十大产业基地建设,引导大规模种植刺梨、核桃、油茶、花卉苗木等,扶持发展林下经济。探索推行以亩产值为基本评价标准的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成效考核机制。 

  9.坚定不移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围绕打造全产业链,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创新品牌培育发展模式,实施“贵州绿色农产品”整体品牌建设工程,打造一批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抓好“三品一标”等产品认证,加快建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村村建立合作社、贫困户全部加入合作社,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带动模式。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产业化联合体,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有机结合,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到2022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5万家,“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超过5000万亩。 

  10.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农业园区提质增效行动,做大园区与做强园区并重,提升园区质量,优化园区布局,形成乡镇建园区、县县有平台的发展格局。加强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村创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创建。实施农林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促进农林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率提高到50%,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8∶1。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园区、田园综合体、康养基地、生态农庄、乡村民宿、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森林人家,支持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特色餐饮等项目,鼓励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 

  11.推进科技兴农质量兴农。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引进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山地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园区,提升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和支持保障能力。推进农业大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夯实数字农业基础,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发展直通式智慧农气。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突出我省绿色生态、质量安全、营养健康的优质农产品特征,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完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12.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产销对接机制,加强农超、农校、农社、农企对接,便利农产品进城销售,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冷链物流网络等建设,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立农产品直营店、专销区、定点市场,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加大农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农产品外销力度,积极开拓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市场。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商联动,到2020年实现农村电商全覆盖。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泛珠等区域农业合作,务实推进黔台农业合作。推动贵州优势特色农产品列入国家对外准入谈判目录,密切与“一带一路”沿线农业合作与农产品贸易,积极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四、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13.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升级版,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改善、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抓好“小康路”建设,优化加密农村公路网络,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和营运管护。抓好“小康水”建设,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业灌溉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抓好“小康电”建设,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为重点,加快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两千伏安。推动天然气、煤气设施向乡村延伸。抓好“小康讯”建设,实施数字设施提升行动,继续推进行政村通光纤建设,优化行政村4G网络质量并向3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提升“广电云”覆盖规模,加强物联网等技术运用,抓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联通农村信息化“最后一公里”。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 

  14.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规划引领,以行政村和30户以上自然村为单元,加快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抓好“小康寨”建设,围绕“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目标,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新村。抓好“小康房”建设,遵循功能完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自然生态、历史文化资源特点,体现地域特色,彰显乡村风貌。到2019年完成台账内全部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实施“三改”。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到2020年完成改造任务。加强传统村落和特色民族村寨保护。 

  15.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有序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实施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石漠化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工程。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创建,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古树名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实施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工程。 

  16.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坚持投入减量、绿色替代、种养循环、综合治理,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畜禽粪便、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严格按规划在江河湖面实施网箱养鱼。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有序开展受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集成推广种地养地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产技术模式。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7.大力促进农村就业创业和农民增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继续实施“雨露计划”“三女培育”“创在乡土”等工程。每年至少培养“持家女”“家政女”“锦绣女”4万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更多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进“雁归兴贵计划”“锦绣计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社保补贴、场租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吸引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灵活就业。开展农民工等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创建一批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到2022年,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0万人,引导125万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手工艺等特色产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抓好城乡居民增收配套政策试点工作。 

  18.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农村教学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兜底线、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希望工程积极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教育事业。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把农村需要的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0%、95%、9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农村教育总体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以县市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19.加快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坚持基本医疗服务事业公益性。增加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提挡升级,大力推动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和水平,到2022年基本建成“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医生,继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全科医生)培养,抓好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到2020年,实现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人,每万人口中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到2022年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全覆盖。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一批国家卫生乡镇。 

  20.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巩固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政策,逐步实现外出务工人员、双创人员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到2022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强化低保标准调整制定省级统筹力度,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民政兜底脱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相适应。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到2020年,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所有行政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和谐贵州三关爱”绿丝带志愿服务行动和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强特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互助养老,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六、大力发展优秀乡村文化,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2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兴办新时代农民讲习所2万处。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发挥道德讲堂等积极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和诚信建设,增强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广泛开展对党和国家有忠心、对父母长辈有孝心、对社会有爱心、对伙伴有诚心、对发展有恒心、对自己有信心的“六心”教育。 

  22.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实施农耕文化进校园工程,建立农训体验基地,增强青少年对传统农耕文化的了解与认同,推进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划定乡村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农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支持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用好民族民间节庆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加强农村档案工作,抓好名镇名村志、特色志等编撰。 

  23.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建设,逐步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改善农村文化服务设施,丰富农村文化业态,活跃农村文化市场,公共文化资源要重点向乡村倾斜,实施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扶持一批文化产业示范村、优秀演出团、特色文化产品。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文军扶贫”等活动。 

  2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县、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到2020年创建20个以上省级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县。加强农村科普教育,倡导健康生活,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卫生习惯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文明节俭办婚礼和治丧,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建生祭坟等陈规陋习。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或相应的群众自治组织,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积极稳妥推行火化、改革土葬,有效遏制散埋乱葬,大力倡导生态殡葬。 

  七、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25.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探索建立联村党委、产业党组织、园区党组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每年按10%的比例进行排查,促进整顿转换提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加强农村服务型、发展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利用3年时间,在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复员军人、返乡务工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为每个村培养1名以上后备干部。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做好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到2020年,每个村发展3名以上优秀青年党员。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确保农村党员每年培训两次以上。2018年以产业扶贫为重点开展培训。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6.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好党团员志愿服务站。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27.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进一步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将政府各项涉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推进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广“余庆经验”“福泉模式”,建设和谐乡村。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8.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坚持德治为先,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农技员、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培育和美家风、醇美乡风、尚美民风。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29.建设平安和谐乡村。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及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农村网格规范化建设,2018年实现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农村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农村专职网格员达10万人。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重点公共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实施乡村警务战略。强化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交通、民爆物品、消防等领域安全管控。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持续整治私建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等违法违规行为。创建贵州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加强农村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挤压邪教生存空间,防范和抵制邪教在农村发展蔓延、侵害群众。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建成覆盖所有乡镇、村(社区)和监管对象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八、大力推进以农村“三变”为统揽的各项改革,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保障 

  30.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以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基层治理为根本目的,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统揽农村各项改革,聚焦股份合作这一核心,推动城乡资源要素整合,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激发农村发展动能。深入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示范,逐步扩大省级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争取2018年“三变”改革覆盖30%的行政村,到2020年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到2022年覆盖所有行政村。完善财政资金变股金等配套政策,推行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个到户”,加强权益保障和风险防控。推广“保底收益+效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探索多种模式,拓宽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渠道。大力推广“党建引领、改革推动、合股联营、村民自治、共同富裕”的“塘约经验”,推进“村社合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承包合同网签管理系统,健全承包合同登记制度,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3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国家部署逐步扩大试点。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盘活利用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 

  3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到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管好用好集体资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34.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其他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完善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积极引导城市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持续推进农村“放管服”改革,减少涉农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和环节,方便农民群众和新型经营主体办事创业。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完善省级储备粮管理体制。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按期完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地“三权分置”和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深化农村水利产权制度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抓好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扎实抓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省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 

  九、大力建设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强化乡村振兴智力支撑 

  3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意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构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每年至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万人。支持涉农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鼓励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主体承担培训。对全省贫困劳动力开展全员培训,到2020年实现应训尽训。鼓励市(州)、县(市、区)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积极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鼓励有志于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农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36.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升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用好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省校合作人才引聘等平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投身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创业创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建功立业。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每年补充乡村教师5000名左右、派遣28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乡村、选派5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服务。抓好“国培计划”“千校万师”培训,每年培训乡村教师1.2万名以上,遴选培养省级乡村名师300名、名校长20名。制定落实激励政策,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实施村医培养计划。培养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多渠道推进规划编制专业人员下乡,制定乡村建筑工匠培养管理意见。建立乡村规划所。加强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开展手工技艺传承人群“十百千万”培训计划。针对乡镇事业单位农林水、医疗卫生、规划建设等专业岗位紧缺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实施专项招聘。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科技服务等工作,组建青年突击队。 

  37.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继续实施“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行动计划和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确保所有乡镇、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均有专家人才联系服务,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组成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认真执行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相关政策,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引导到贫困地区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创业,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38.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深入实施春晖行动,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开展乡村旅游;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引导工商界人士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青年建功行动”“巾帼行动”。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 

  十、大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39.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支出优先向“三农”领域倾斜,多层次多维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确保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财政金融联动、创新投融资机制,用足、用好、用活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统筹安排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项目。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发挥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龙头作用,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措施,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 

  40.多途径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成立省农业产业发展公司,改善投资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广运用“PPP”等合作模式,引导各类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支持市、县建立政府控股的投资平台公司,引导农业产业投资方向,防控经营风险。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跨省调剂,做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内流转规模。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扩大农民建设管护参与面和受益面。 

  41.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巩固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扎根乡村、服务乡村职能地位。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延伸服务到乡村,推进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加强防范投资风险宣传,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活动。围绕“三农”融资特点,继续推广“特惠贷”“三变贷”“惠农脱贫贷”“扶贫产业贷”等金融产品,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推行“政银保”等合作模式。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积极探索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加快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75%乡镇成为信用乡镇。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 

  十一、大力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乡村振兴组织保障 

  42.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调整加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省、市、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三农”工作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理顺涉农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和制度供给,做好协调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对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进行任务分解,针对重点领域工作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各市(州)和贵安新区要制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43.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训,推行“五步工作法”,全面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经验。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乡镇干部要集中精力抓“三农”工作。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注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2018年,全省招录乡镇公务员1000名;由县级统筹,每年拿出一定事业编制,面向优秀村干部进行招聘,面向社会招聘基层工作人员。 

  44.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接国家规划,制定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实施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构建乡村振兴指标体系。通盘考虑城市、小城镇与乡村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格局,推进镇村联动,打造乡村振兴贵州样板。强化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引导,深入开展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针对不同类型,分类梯次推进实施。 

  45.强化乡村振兴法治和舆论保障。加强农业农村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适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加强舆论引导,宣传乡村振兴政策和基层丰富实践,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推动乡村振兴,凝聚起全社会振兴乡村的强大合力,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传播乡村振兴的贵州好声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宏伟事业,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而努力奋斗! 



相关新闻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中国乡村振兴QQ群: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