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印发的第1个中央一号文件,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部署在“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域的第一次年度展开,是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贯彻和细化,既有历史的传承,又着眼现代化,具有极强的时代性、针对性、操作性,因而,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当前,受国际形势变化、新冠疫情反复、极端天气冲击、地质灾害多发以及政策缺位或退出失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较大挑战。例如,部分地区外出务工渠道受阻,灵活就业岗位供应不足,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被迫返乡)的工资性收入断崖式下降。
乡工委联合相关会员单位,从稳就业、促经营等方面促进农民增收。2022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41.96%,这是农民增收贡献的大头。乡工委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先行者和引领者,积极探索布局,以深化劳务协作、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为原则,联合我会理事单位铭恒(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强化落实各项稳岗纾困政策,提高监测户就业技能,帮助监测户就业,从而促进监测户增收。
我会常务副会长唐钲为理事单位授牌,铭恒(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都海龙(左),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唐钲(右)